王磊站起身。
“法官大人好,我是原告方王磊,接下來由我闡述。”
“被告方姜南溪,是我方陳偉的親生女兒,這是親子鑒定!”
親子鑒定被工作人員呈上去。
“姜南溪二十二年前不慎丟失,現已確定她就是我方丟失多年的女兒。”
“被告方歸家之后,拒絕對父母贍養,并對我方大打出手,惡語相向,現在我方要求被告方履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,提供住所,并每月支付3萬元贍養費用。”
法官看向姜南溪這邊。
“被告方,闡述”
“法官大人好,我是被告方律師宋琪,接下來由我代替我方闡述。”
“我反對原告闡述的大打出手,以及對贍養要求不認可。”
“我方動手打人,是因原告先動手,為維護自身安全的正當防衛,前不久已在派出所和解,這是由原告親手簽字的和解書。”
和解書呈上,法官詢問。
“原告對和解書是否認可!”
陳偉點頭“認可!”
“好,被告方繼續!”
“我方拒絕對原告履行贍養責任,其因,是我方在一個月時故意被丟棄,原告并未對我方有贍養!”
一聽到宋琪說丟棄,陳偉頓時就急了。
“你憑什么說是我把她丟了的,你有什么證據!”
宋琪“二十二年前,還沒有開放二胎政策,只有子女遺失或殘疾才可申請二胎。”
“而當初在姜南溪遺失后,原告方就開始在民間搜索生兒子的偏方,幾年后原告便生了一個兒子!”
王磊“法官大人,我方有異議。”
“請問被告方律師,你方是否有證據證明姜南溪是我方故意丟棄。
宋琪“我方有證人!”
陳偉一聽有證人瞬間慌了神,但又想想當初連監控都沒有,怎么可能會有證人。
“請證人上庭!”
門口被工作人員帶進來一位留著長胡子的老人。
“法官你好,我叫劉長勇,是個民間中醫。”
“你為何能證明,陳偉是故意丟棄的姜南溪?”
劉長勇盯著陳偉看了半天“我認識他,當初他和他媳婦來找我,說是他們的孩子丟了,想找我調理身子要兒子。”
“那個年代,總有人為了要個兒子,把出生的女兒賣掉或者是送人。”
“孩子丟了,肯定要報警,我跟他們要警局的報警記錄,他們拿不出來。”
“我拒絕為他們醫治,他老婆就急了,給我下跪,說找了很多人才找到我這里,就為了生個兒子。”
“我當時問他們女兒是被他們丟了還是賣了。”
“就這個男人,他說一個丫頭片子哪有人愿意買,把人丟到了孤兒院門口,自然有孤兒院的人會照顧她。”
“他還說,沒把那個小丫頭埋了,算是他們有良心。”
陳偉怒拍著桌子指著李長勇“你放屁,你是姜南溪花了多少錢顧的,你說!”
鐺鐺鐺……
“原告,這是法庭,注意你的情緒!”
“證人李長勇,這是法庭容不得胡說八道,你說的是否句句屬實?”
李長勇:“我七十八歲了,行醫五十栽,我以我的醫德保證,我說的句句屬實。”
王磊:“這件事情發生在二十多年前,這件事還會記得這么清楚嗎?”
“怎么會不清楚,他媳婦當時因為生第一個身子虧的很厲害,當時我說要先把身子調養好才能再要孩子。”
“當時他們不說調養身子的事兒,句句都是在問我調養好了是不是懷的就是兒子!”
“我說這個沒有辦法保證,當時他就帶著他媳婦走了!”
“之后差不多一年吧,可能是在別處沒辦法,這才又找到我,開始吃中藥調理身子。”
陳偉聽著李長勇的闡述,越聽臉色越難看,但他怎么看也看不出來這是當年那個中醫。
二十多年前,他們找的那個中醫沒有胡子,現在根本也認不出來。
李長勇:“以上陳述句句屬實,如有虛假之處,本人愿為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”
李長勇說完離開后,法官看向陳偉。
“原告,對于剛剛證人的發言,你有要說的嗎?”
陳偉低頭看著王磊剛剛偷偷伸到他面前的紙條:不要承認,說贍養!
“我不承認,我是找他看過病,但沒有說過把女兒扔掉這種話。”
“我是告她不贍養父母,她身為我的女兒,就應該贍養我!”
“法官大人,我拒絕!”
姜南溪站起身“血緣關系是不爭的事實,但是他們并沒有對我履行過父母的贍養責任,那我也有權利不履行對他們的贍養。”
“歸家一天的時間,他們要求我給他們換房子,錢交給他們保管,并且給他們的寶貝兒子買房娶媳婦。”
“甚至把我的消息賣給記者以此換來錢財!”
“綜上所訴,他們只是把我當成提款機,為他們創建好的生活,并沒有把我當成他們的女兒。”
“因此,我拒絕為他們支付贍養費用!”
王磊:“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,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、扶助和保護的義務。”
宋琪:“民法典相關規定,父母遺棄子女已構成遺棄罪,我方有權不對原告履行贍養責任。”
(這是瞎編的,因為去查了法律,即使是被父母遺棄,只要沒有收養,沒有合法的收養程序,還是需要贍養父母!)
王磊:“證人的證詞不足以證明我方構成遺棄罪,請問被告方可有實質性的證據?”
王磊看宋琪臉色一頓,心里開始沾沾自喜,只要拿不出證據,這一場他必勝。
“自然是有證據!”
陳偉和王磊一聽,瞬間抬頭看過來。
宋琪把幾張照片呈給法官。
“經過我方多方面的調查,當初陳偉把還是嬰兒的姜南溪放到了孤兒院門口。”
“恰好當時,孤兒院有孩子被領養,養父母在孤兒院拍照的時候,恰好拍到了陳偉放下襁褓。”
“還有,原告聲稱姜南溪是遺失,那為何她會出現在孤兒院的門口,不是遺棄那為何原告會出現在孤兒院門口!?”
陳偉看著桌上有些模糊的照片,照片里一個扎著羊角辮的小姑娘站在孤兒院的門口,笑意盈盈。
而照片的右上角,把他鬼鬼祟祟的神情拍的一清二楚。
法官經過幾分鐘的探討之后,公布了判決結果。
“陳偉遺棄罪成立,判決五年有期徒刑,因故意遺棄,姜南溪無需支付任何贍養費用!”
姜南溪看著臉色蒼白的陳偉笑道。
“開心嗎?這都是你應得的!”